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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创业板还未推出的情况下,我们拟上市企业选择海外市场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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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方新规突出三项吸引力

  港交所创业板的上市新规中有三个方面是诸多交易所创业板之间角逐的着力点:一是审批该板拟发行主体的权力由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转授予上市科;二是大大简化转往主板的程序;三是新设上市门槛,提出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净现金流不少于2000万港币的要求。

  对于第一个修改要点,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根据以往规则,上市科还要将审批过的申请材料递交给上市委员会再次审批,上市委员会的否决权不可小视。此前也有在该环节夭折的前例,而新规则省却该环节,上市成功率或会提高。

  第二个“转板”新规的修改,是最有吸引力的一举。原来需要先从创业板摘牌,并重聘保荐机构,再递交主板招股说明书,等于重新走一次主板IPO程序。此次新规不用再聘保荐机构,只要业绩指标达标,就可向上市科递交转板申请。

  三是曾经以无需盈利要求著称的港交所创业板,此次提出“前两个年度的经营现金流至少要达到2000万港元”的指标。

  对港交所本次简化创业板上市规则,上海某券商投行负责人认为:“香港创业板低门槛、泡沫化、交易量低迷这些局面将会改变,对创业企业的影响力不可否认。”
顶端 Posted: 2008-08-15 19:09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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